葛新俊律师亲办案例
被判缓刑的故意伤害案
来源:葛新俊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3-07
浏览量:646

2012年末嫌疑人与被害人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,后发生争执,嫌疑人将被害人打伤,被害人因颅脑损伤送医院治疗,进行了开颅手术,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。嫌疑人被刑拘,后被批准逮捕,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起诉之。

辩护概况:

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,为其辩护。接受委托后,律师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进行会见,并到检察院阅卷,复印相关卷宗信息,和当事人就案件情况进行核对。在阅卷过程中,律师发现了一些疑点,即公安机关没有将现场录像资料作为本案的证据提交。律师赶赴现场核实发现确有摄像头存在,然后向法院申请调取监控录像。由于被害人花费过多,律师代理嫌疑人及家属和被害人进行了协商,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开庭时,律师据理力争,从本案的疑点入手为嫌疑人作辩护,主张因被害人过错,系经济纠纷引发口角等情况对嫌疑人从轻处罚。

判决结果:

最终,经历了数次与主审法官就案情的沟通,并通过辩护词作了相应的法律分析,在审限即将届满的时候律师收到了来自法院的好消息:嫌疑人符合缓刑条件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嫌疑人重活自由,与家人团聚。

辩护心得:作为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,不仅要有专业知识,还要有沟通的耐心责任感。虽然律师不能保证结果是最令当事人满意的,但只要尽了最大的努力,就无愧我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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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葛新俊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1*********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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